提名細則

宗旨

  • 彰顯傑出董事會及傑出董事
  • 推廣優秀企業管治與董事專業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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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歡迎公眾提名選舉『傑出董事獎』。 獎項以下列類別獎勵最佳實務:-

公司類別:

(a) 上市公司
(b) 非上市公司
(c) 法定/非分配利潤組織*

注: *“法定/非分配利潤組織”是指不派發紅利予其股東、會員、董事、僱員或任何人士的組織,其宗旨範圍包括慈善福利、社會服務、保健醫療、教育、研究、工商聯盟、專業推廣、自助支援等但並不限於上列。

董事類別:

(a) 執行董事
(b) 非執行董事
(c) 董事會

主辦組織會特別嘉許對推動董事會成員多元化作出貢獻的得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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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項不設限額。根據評選團的決定:-
2.1 結果有可能在某一類別頒發多於一項獎。
2.2 如在某一類別無合適候選者,結果有可能不頒發該類別的任何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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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決條件:-

A.「董事個人類別」:候選者必須是公司或其他合法實體之董事, 其公司或合法實體必須於香港註冊及 /或經營。 候選者職稱可能是「董事」或「執行董事」或「非執行董事」,亦可能是另類稱銜如「合夥人」、「總裁」、「行政總裁」、「管治委員會委員」、「理事」等,而必須是在其組織中負責管治及策略性督導的單位成員。

B. 「集體董事會類別」:候選者必須是在香港註冊及/或經營的公司或其他合法實體之董事會, 其名稱可能是「董事會」,亦可能是另類名稱如「管治委員會」、「理事會」、「督導委員會」等, 而必須是在其組織中負責管治及策略性督導的單位, 被提名的董事會由其主席擔任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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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選準則。 評選「傑出董事獎」候選者的考慮因素如下:-

A. 「董事個人類別」:

(a) 對策略性企業業務 / 非分配利潤組織功能的效益、
(b) 對董事 會於策略性計劃與表現監控方面效益的貢獻、
(c) 對董事會於管理合規、風險及問責 方面效益的貢獻、
(d) 對董事會於管理變易及傳承方面效益的貢獻、
(e) 領導才能及其它個人特質,包括董事持續專業進修、
(f) 商業道德、
(g) 其它成就。

B. 「集體董事會類別」:

(a) 董事會組合、
(b) 策略性企業業務 / 非分配利潤運作的效益、
(c) 策略性計劃的制定與推行、表現監控、
(d) 管理合規、風險及問責、
(e) 管理變易及傳承、
(f) 董事會的發展、
(g) 董董事會委員會效能、
(h) 商業道德、
(i) 其它成就。

註:為設定董事於履行優秀企業管治須掌握的技能、知識、素質, 香港董事學會特編有【勝任董事核心要素】的定義,訂定必須掌握範圍包括: (i)有關企業業務功能的策略、 (ii)董事會與董事個人的職能和責任、 (iii)董事會的發展與董事會實務、 (iv)個人能力與素質、 (v)經營倫理信念 。 詳細內容可至 http://www.hkiod.com/CCD.html 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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遞交表格。 要獲得提名資格,候選者必須向主辦單位提交:

1. 已填妥的提名表格
2. 支持文件,包括證書、年報及其它相關文件

請電郵電子版的已填妥的提名表格以及其它相關文件到dya@hkiod.com。

提名截止日期:2023年7月31日(星期一)下午5時

查詢電話:2889 4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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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諾。 候選人簽署提名表格,即表示:-

6.1 接受提名;

6.2 同意主辦組織向義務遴選顧問及評選團披露此提名表格內及隨附的資料,以進行評選;

6.3 確認表格內資料為真確無誤;

6.4 同意在年8月至9月期間在香港會見義務遴選顧問, 如果被要請出席該會議。每名集體董事會類別候選者須委派具代表性的董事會成員出席會談* ;

6.5 同意如有需要會提供更多及更詳盡資料 ;

6.6 假如被評選為得獎者將接受獎項 ;

6.7 假如被評選為得獎者: –
(a)接受宣傳及參與主辦組織為其安排的宣傳活動;以及
(b)將參與在一個雙方同意的時間安排下、由主辦組織籌辦的活動,和與會者分享洞見;以及

6.8 接受評選團的決定為最終決定。

*註: 參加面試的董事會代表應由董事會主席領導,包括主要委員會主席、有具代表性的執行董事、非執行董事和獨立非執行董事以及行政總裁(無論行政總裁是否為董事會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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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隱。按照《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規定,主辦組織訂定個人資料(私隱)政策,其詳細內容可http://www.hkiod.com/statement.html 下載。此提名表格內的個人資料會用於處理傑出董事獎的提名,主辦組織在處理提名資料時將嚴格保密。 在宣佈結果前,及在安排宣傳活動前,主辦組織將與得獎者聯絡,商討發佈的適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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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申益。 主辦組織嚴格遵照利益申報的程序,即於遴選的過程中,評審團成員必須為候選人作利益申報,並放棄參與有關該候選人的討論及投票。 同樣地,如候選人來自此獎項的贊助商,評審團中代表主辦組織的評審員,亦須放棄參與該候選人的討論及投票。
9
假如在頒獎後發現得獎者的任何提名資料有詐騙或失實,或得獎者被證實有詐騙或不榮譽行為,主辦組織保留經徵詢評選團後撤回獎項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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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可指引。

個人董事類別:

個人董事類別的獲獎者,可使用以下格式作爲簡介:

  • 「(年度) 傑出董事獎獲獎者」 [year]– 簡單格式。
  • 「(年度) 傑出董事獎獲獎者:(公司類別)[year](執行董事/非執行董事)[company category and ED/NED category]」 – 詳盡格式。

集體董事會類別:

以董事會作為獲獎者的公司,應以公司董事會為單位:

  • 「(年度) 傑出董事獎獲獎董事會[year]」 – 簡單格式。
  • 「(年度) 傑出董事獎獲獎董事會:[year](公司類別)[company category] 」 – 詳盡格式。

集體董事會獎項頒予公司董事會團隊,而非其中個別成員。

對於獲獎董事會的成員,他/她可以引用為

「(年度) 傑出董事獎獲獎董事會之成員[ye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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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任何爭議,主辦組織的決定乃是最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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